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质量标准
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已为农民挽回损失2.8亿元

发布日期:2009-06-18访问次数:字号:[ ]



    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自2月12日正式启动以来,各级农业部门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整治活动成效明显。目前,整治活动第一阶段的部署自查工作基本完成,第二阶段的集中整治工作正在扎实推进。 

    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法年活动正式启动后,省级各级农业部门相继成立了整治活动领导小组,部分省份的市、县一级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,形成上下联动、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。各地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,及时开展自查自纠,基本摸清了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组织的底数,排查出面临的突出问题。全国纳入此次整治范围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组织有45.2万家,其中41.6万家开展了自查,自查率92%。 

    专项整治开展以来,全国农业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.1万人次,检查各类农资企业、市场21.7万家次,累计查处问题8677起,责令整改5462起,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940起,取缔无证照企业124家,吊销企业证照87家,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.8亿元。强化服务,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。农业部新发布标准268项,并抓紧建设118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,1-4月份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8030个,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13个。同时,各地还在完善制度、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。 

    据了解,农业部下一步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,一手抓专项整治,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着力解决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,严防重大事故发生;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,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,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。一是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。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,进一步提高基地标准化示范效果,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实施载体,有效促进农业标准化发展;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食品,带动标准化发展。二是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,积极探索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模式,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。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,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,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依托,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。三是认真贯彻落实《食品安全法》。加大《食品安全法》和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的宣传培训力度,确保准确理解、全面掌握两部法律;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行政,明确监管职责,落实监管责任,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。



责任编辑:黄莎 信息来源:农民日报
 
 
相关文章
农业部发布2009年第一次农...
沾化县强力推进四大工程,提升...
泰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执...
诸城市全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...
乳山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区 四...
保鲜控害技术为山东果蔬质量安...
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...
龙口市积极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...
农业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...
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下月起在全国...
无公害烟叶质量安全标准通过审...
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规定5种...
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...
山东省威海市出台农产品质量安...
山东招远市五措并举加强农产品...
 
 
Error 500: SRVE0199E: �ֆ��A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